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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事建议|精准推进贵州省养老服务业发展

作者:转自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我省养老服务体系亦不断完善,但随着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多元化需求日益增长,与现有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突出。

为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关怀等养老需求,需要在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上不断创新。找准精准养老服务切入点,早期精准识别不同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整合优化现有养老服务资源,并通过精准养老政策推进精准化服务,不仅可解决现有养老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问题,更重要的是能精准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能和满足精准服务需求。然而,如何精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目前仍缺乏较系统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有效的方法。

       为此,省政府参事调研组在我省有关地区,并赴黑龙江省和广东省等地进行了调研,在分析我省养老服务建设现况及存在问题基础上,结合省内外养老服务的经验和做法,提出精准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一、贵州省养老服务业建设现况

政府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出台《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全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部分城市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基本建成覆盖农村所有乡镇的供养机构,供养床位能基本满足全省农村五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全省政府举办、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等形式的养老机构不断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和体系不断健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逐渐形成和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和组织不健全,难以满足大部分老年人养老需求。

        目前我省居住在社区的90%老年人为居家养老,社区能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质量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组织与培育乏力,缺乏规范、系统、高标准的社区照顾养老服务体系和管理系统支撑,全省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机构的普及率低,尤其是针对高龄、失能和半失能、空巢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十分缺乏,老年人在社区根本无法获得所需要的就近便捷的日间照料、康复保健、文体娱乐以及居家照顾等养老服务。

(二)养老信息管理缺乏统一平台,碎片化养老资源缺乏统筹管理。

        目前尚缺乏权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养老服务供需之间难以有效精准对接,群众无法有效识别社会力量所提供的个性化养老服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养老服务监管也缺乏相应依据。同时,多部门所提供养老服务的资源散在分布和信息碎片化,如社区医疗机构所采取家庭病床、签约医师制度与民政养老管理信息之间的衔接缺乏有效机制,导致养老资源难以高效利用。此外,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社区之间的养老资源缺乏整合和统筹管理,社会养老服务难以形成合力。

(三)养老服务缺乏标准化依据及技术支持 ,养老服务发展受限。

        精准化识别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是提供养老资源高效利用的前提,目前全省养老服务仍缺乏标准化依据及技术支持,没有统一养老需求评估工具用于养老服务管理,如老年人失能、生活自理能力、长期照护等老年人需求的权威评估,老年人医疗救助或长期老年护理救助需求的评定缺乏科学证据,养老服务管理精准性不够。此外,养老服务供给缺乏标准化依据,导致对养老服务效能考核和推广缺乏客观依据,影响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推广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四)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资源不足,社会保障需要进一步提升。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常伴随机能下降和患慢性病,往往需长期服药和康复治疗,2016年全省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64.7万人(占老年人总数11.7%),失能、半失能老人10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18.3%);截至2017年底全省养老床位共13.67万张,护理和康复型功能床位共计2.7万张(占19.75%),完全不能满足老年人护理和康复需求。同时,我省老年人长期护理险尚未开展,针对老年护理的商业保险亦未推广,加之现有医疗保障纳入的老年人康复项目十分有限,相当部分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的老年人并不能及时获得足够护理和康复服务。

三、推进精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贵州作为“未富先老”的省份之一,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为主的发展策略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建议厘清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各自责任,构建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格局;强化各地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场所和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配套用房建设规定(①对新建小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居家养老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2‰和不少于20平方米/百户两个条件;对正在建设中的小区,按照新建小区总建筑面积和住户量依规定要求补充配套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未配套小区采取购买、置换和租赁方式解决,增补该设施),并将其纳入各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不断完善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建设,发展并不断完善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以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技术为支撑,为需要照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重点老年人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提供低成本和高效的社区养老服务。

(二)推行老年人“一卡通”服务卡,推进老年人需求与服务的精准对接。

       建立或完善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如:建立老年人“一卡通”服务卡,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家庭相关情况等内容纳入“一卡通”信息中,并将信息内容作为老年人救助、购买服务、社区病床、家庭签约医师等重要的服务和考核依据,推进老年人需求与利用之间形成精准对接,将现有的养老资源利用最大化,也为养老服务的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推进精准化养老服务发展策略,在发展精准识别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包括民政救助、医疗救助、健康管理、康复、适老化改造等服务资源,精准提供给服务对象。

(三)以城乡日间照料精准服务为抓手,提高老年服务水平。

       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和服务体现了政府的关怀,群众具有直接获得感。建议以日间照料的精准服务为抓手,通过政府建设、购买、配建、置换、调剂、租赁等方式建立和完善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驿站,开展老年人日间托管、就餐、送餐和巡视服务等。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日间照料的建设,按规模和服务内容给予经济补助或奖励,在辖区老年人信息管理完善的基础上(如“一卡通”)开展日间照料的精准服务,包括上门服务,并进行精准监管和评估,不断促进社区居家老年人养老资源的精准有效利用,对社区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按照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四)精准规划和统筹利用养老资源,提高养老服务效率。

        做好区域养老规划的顶层设计,精准规划和统筹利用区域现有养老资源,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针对各地基层机构养老资源趋于分散、碎片化的现象,尤其部分城市社区的资源十分有限,建议将区域内的养老资源整合,形成养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如:农村各个敬老院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对不同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分层次和分类集中供养和服务;城市的社区之间形成养老服务网络,养老资源紧张社区建立养老服务驿站,由相邻较大的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支持管理;对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在区域内实施分类供给等措施,使碎片化的养老资源得到整合,使养老服务效率得以提升。

(五)启动长期护理险试点,强化养老标准化建设。

       国内开展长期护理险的试点结果表明,长期护理险的实施对失能老人的护理保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极大提升了老年失能者的生活质量,也将成为今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我省启动长期护理险试点,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包括养老需求评估技术、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标准化制定,将互联网技术融入标准化养老服务中,使养老服务供需之间的快速精准对接,促进我省养老服务升级发展。

(省政府参事:张爱华(执笔)、赖世强、刘瑞兰、杨春兴、鲍家科;特邀:贵州医科大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主任  杨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