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和调整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7号),我校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正式通过教育部验收。
我校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13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建设(教技函〔2013〕29号),依托贵州医科大学(原贵阳医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建设期间,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医科大学高度重视,为任务书中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提升提供了保障。
2016年12月29日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我校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在听取重点实验室主任张爱华教授的工作报告、审阅验收资料及考察实验室后,一致认为重点实验室定位准确,紧扣国家和贵州省环境污染与疾病防控战略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进一步凝炼和优化了研究方向,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全面完成了建设计划书的预定目标,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达到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一致同意实验室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同时,各位专家对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校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的要求,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发展,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强开放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创新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