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卫计委《关于201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社会化评审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全面执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文件。
二、评审费标准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文件执行。高级350元/人、中级250元/人、初级80元/人,收齐后上交相关上级评审单位,审查未通过者,不退回评审费。
户名:贵州医科大学
账号:23116001040000902
开户行:农行贵阳宅吉支行
职称评审费由二级学院、部门统一交到学校指定账户并注明:2017年XX学院职称评审费,之后请财务处刘晓斌老师开具收据,并交收据复印件到教师工作处备案。
三、时间安排
申报人的材料先报送所在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所有证书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退还本人。各二级学院将同意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师工作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收。
注意事项:
1、根据我校实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部分改动,需填写附件中所提供的评审表,请勿填写往年及外单位提供的表格。其中“单位推荐意见”一页,“基层单位意见”栏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本情况”一页“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一栏按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名称填写,例如:内科学。
3、“2017年贵州医科大学(高、中级)职称申报个人情况表”需提交电子版,各学院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师工作处。
4、SCI收录论文及影响因子必须出具贵州省科技情报所的检索证明。
5、卫生系列的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装订,否则一律退回,延误时间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详情见附件。
附件:相关文件、填报要求、填报表格等
教师工作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