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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建设运行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学术研究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全面提升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经我厅研究决定设立贵州省教育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资助课题(以下简称“开放课题”)。现就做好2017年开放课题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申报领域
 
  根据各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需要,由实验室具体负责提出开放课题的申报选题指南,具体内容详见“各实验室开放课题选题指南(附件)”。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开放课题须紧紧围绕实验室资助方向,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考核指标明确、具体;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可行;自筹或匹配经费到位,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具备,研究队伍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二)开放课题申请人须为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人员,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研究、设计工作的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主持科研工作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开放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严谨务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确保拟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研究方法等内容真实可信。
 
  (四)开放课题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规范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确保经费预算科学、规范和合理。
 
  三、申报及资助方式
 
  (一)网上申报:开放课题申请人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下载开放课题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和流程申报。网络技术支持:夏建竹,联系电话:0851-85943021。
 
  (二)申报成功后打印具有防伪水印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三)资助方式。本年度共资助开放课题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课题研究年限为1-2年。
 
  四、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一)开放课题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一式3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或A3纸双面打印骑逢装订,不按要求装订或超页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三)项目申报只受理网上申报,不受理其他形式申报;申报纸质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送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
 
  五、开放课题管理及有关要求
    
     (一)获联合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并按要求到相应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实验室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二)课题研究经费的开支范围和使用办法参照《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黔教科研发〔2013〕269号)和各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各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必须注明受“***(名称为所选题的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联系人:熊中刚; 联系电话:0851-852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