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与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 页 > 讲座与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省学位办开展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黔教科研发〔2014〕190号)的精神,贵州省学位办决定2015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文件转发给相关学科,并将我校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学科

    我校2015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二、检查程序

    (一)学科自查:学科带头人组织受检学科进行自查,并将立项建设以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费开支情况及有针对性的制定下一阶段整改措施作为自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填写《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和《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说明》(见附件3),并遵照《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进行打分(见附件4)。

    (二)省级检查: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质询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中期检查

    (三)结果公示省学位委员会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7月25日前  学科组织完成自查《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说明》《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并提交电子版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查

    (二)7月29日前  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填报;

    (三)8月2日前  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四)8月7日前  学校统一报送材料至省学位办

    四其它

    二级学院及相关学科带头人务必高度重视,根据《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5)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令狐艳 

    联系电话:86910160     13985419299

    邮箱:565142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