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推进,进一步激励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创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发〔201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必须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2017届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三、评选标准
参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校学发〔2017〕2号相关规定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4月14日~4月21日,指导教师推荐参评学位论文,并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另附论文2本、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2份、论文获奖相关证明复印件2份以及科研课题合同书复印件2份交教研室,教研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于4月21日前报各学院。
(二)4月24日~5月5日,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分配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评选工作方案、评选结果、公示情况说明及报送材料于5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
(三)5月15日~5月25日,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投票。
(四)5月25日~5月31日,评选结果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造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论文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经调查属实,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6月9日~6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
(六)学校对贵州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由进行奖励。
五、评选奖项设定
2017届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共设奖60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36项。
基础医学院11项(含法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和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院28项(其中学术型8项、专业型20项),公共卫生学院6项(其中学术型4项、专业型2项),口腔医学院2项(其中学术型1项、专业型1项),医学影像学院2项(其中学术型1项、专业型1项),医学检验学院3项,麻醉学院2项(其中学术型1项、专业型1项),药学院5项,护理学院1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梅
电 话:0851-869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