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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贵州医科大学官网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岗位的公告》和《贵州医科大学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细则》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五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

经教育厅批准我校获得16个“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现面向全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等公开选聘。我校将择优选聘优秀人才作为产业导师参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教育改革。具体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聘任数

按照教育厅《2021年贵州省拟招聘高校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岗位名称、研究方向、岗位职责、对应领域、专业指导要求、导师来源及聘任数进行选聘。具体岗位如下表所示:


学院

岗位名称

研究方向

聘任数量

拟聘任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天然产物对慢性代谢病的干预研究

1

潘莎;

0851-88416176;

2890126762@qq.com

食用菌活性层面提取;农业产业研究

1

食用菌

1

基因组学与生物信息学

1

药学院

药学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重金属靶向去除新方法与新材料应用研究;配体金属型抗癌、抗菌、抗病毒有效中间体的开发与研究

1

王磊;

0851-88416159;

296340792@qq.com

刺梨产业及功效成份

1

细胞生物制药相关研究

1

化学药生产

1

天然产物研发、中成药制剂及质量标准研究

1

药品管理法规,药品生产设施与设备,注射剂生产工艺

1

制药技术、中药材种植与加工

1

生物与工程学院

生物与医药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药材资源、种植及GAP溯源管理等

1


刘磊;

18785065524;

49039185@qq.com


食用菌学

1

生物医药与基因组学

1

医疗仪器研发与管理

1

生物医药/医学大数据相关研究

1



二、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选聘要求

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要求按照省五部门相关文件及《贵州医科大学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细则》(附件2)执行。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产业导师只能选聘本省内的企业、行业、科研院所等符合选聘条件的科研及管理人员。产业导师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内需进行期中及期满考核。申报者不得同时申报省内其他高校的产业导师,一经发现不予聘任。

拟聘任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者的资历及履职计划,明确规定拟聘任人选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完成时间及考核目标。


三、选聘流程

1、个人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自愿填报《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胶装),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拟聘任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拟聘任学院审核:拟聘任学院于10月29日前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任人选。确定拟聘任人选后由聘任学院填写《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11月01日前将聘任人选的申报书(两份)、附件4纸质版、专家组审核意见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4037918@qq.com

3、学校审议及公示:研究生院汇总、复核各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确认选聘程序公平公正,拟聘任人员符合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要求后,将选聘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拟聘任名单。公示后将拟聘任人选的申报书、佐证材料、选聘过程资料及拟聘任名单报教育厅审核。

4、教育厅公布聘任名单: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后,确认聘任名单,并发放“2021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聘任证书”。

5、签订聘任协议: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拟聘任学院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聘任导师签订聘任协议,协议中需明确3年聘期履职计划及考核目标。


四、产业导师聘期内管理及考核要求

根据省五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聘任学院及研究生院对产业导师具有监督及管理的职责。聘期满两年需进行中期考核,期满后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结果需报教育厅备案。


五、省五部门对产业导师管理要求及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将定期督查高校产业导师执行情况,对期满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同时对产业导师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在招生计划、相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履责不利的高校减少产业导师及相关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兰 ,联系电话:0851-86908489。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