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164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教师工作处资格审查、推荐评议专家组审定,学校一致同意将以下两个教师团队推荐到贵州省教育厅,参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申报,现予公布。
1、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毒理学教师团队(负责人:张爱华)
2、药学院药剂学教师团队(负责人:王永林)
教师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